销售标准条款和条件

  1. 客户明确放弃其自身的标准条款和条件,即使这些条款是在这些销售标准条款之后制定的。任何偏离条款必须事先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同意方可生效。 
  2. 除非发票或订单上另有规定,否则我们的发票应在21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在到期日未支付款项,我公司有权要求支付未付金额的10%的固定利息。若出现延迟付款的情况,我公司有权在没有提前警告的情况下暂停任何服务的提供。 
  3. 如果超过付款到期日六十(60)天后仍未付款,我公司保留委托债务追收公司的权利。所有法律费用将由客户承担。 
  4. 某些国家根据其内部法规对发票金额进行源头扣缴。任何源头扣缴应由客户向税务机关支付。在任何情况下,我公司都不会承担与某国法规相关的费用。因此,发票金额应全部支付给我公司,不包括与客户所在国家的法律相关的任何费用。 
  5. 我公司承诺尽最大努力按照约定的时间框架按时提供高效的服务。然而,我公司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视为结果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客户不得要求我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客户因终端消费者提出的任何损害赔偿要求的诉讼。 
  6. 任何索赔须在货物交付或服务提供后的8天内,通过挂号信寄送至我公司注册办公室,方可被视为有效 
  7. 我们的所有合同关系将仅受法律管辖。 

GTC China. CN_2204.docx